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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資訊
機構中的構件可分為三類
時間:2025/5/16
機構中的構件可分為機架、原動件和從動件三類。這三類構件在機械系統中分別承擔不同的功能,共同實現力的傳遞與運動形式的轉換。以下從定義、作用及實例三個維度展開說明。一、機架:固定支撐的主體結構
機架是機構中固定不動的構件,作為整個系統的安裝基礎與支撐框架。所有運動構件均通過機架實現相對位置的穩定,例如機床床身、發動機缸體或自行車車架。其核心作用包括承載其他構件的重量、維持運動副的空間關系,并為外力的傳遞提供剛性基礎。在運動簡圖中,機架通常以特定符號(如斜線或陰影)標注。
原動件是從外部能源接收動力的構件,負責將電能、熱能等能量形式轉化為機械運動。典型實例包括內燃機的活塞(熱能→往復運動)、電動機的轉子(電能→旋轉運動)。其特征是具有獨立的動力來源,運動規律由驅動方式決定。在機構自由度計算中,原動件數量需與機構自由度相等才能確保確定性運動。
三、從動件:執行動作的功能單元
從動件通過運動副與原動件連接,受驅動力作用產生特定運動。根據功能可分為傳動件(如齒輪、連桿)和執行件(如機械手爪、沖壓模具)。以縫紉機的挑線桿機構為例,當主軸(原動件)轉動時,通過連桿驅動挑線桿(從動件)完成上下往復運動。從動件的運動軌跡直接影響機構的工作效能,其設計需滿足精確度、剛度和耐磨性要求。
這三類構件的協同運作構成完整的運動鏈。其中機架提供靜態基準,原動件注入能量,從動件實現功能輸出,三者通過約束關系形成可預測的機械運動。理解構件的分類有助于機械系統的分析、設計與故障診斷。